翻译:袁永甲
介绍
关于巴西尔的生平,以及灵修精神(一、二、三、四、五),笔者已写过专文论述,这里不再详述。
按照学者安娜•斯娃丝(Anna Silvas)的意见,《短会规》是巴西尔在本都(Pontos)牧会期间,即363-5,写成的;而后,从370年到379年,巴西尔将《短会规》做了修改、增补,将之变成《长会规》。无论长短会规,都反应出刚然 (Gangra)会议的影响,以及呈现出对欧斯塔修的拒绝。1
翻译参考版本
- 本译作《长会规》参考的希腊文校订本有: Ask. 3 (Caesarean/Studite) , Ask. 4 (Pontic/Vulgate)2。
- Ask.2是最古老的版本3,由Garnier编辑的PG 31是Ask.4的样本。正如P.J. Fedwick评论的Julian Garnier and Predentius Maran准备的巴西尔著作整体而言,迄今为止无人能及。4
- Silvas的译本参考PG编辑的诸多Ask.3和Ask.4的版本,但Ask.2手稿位于伊斯坦布尔的大首牧图书馆,P.J. Fedwick称之为i225, BBV III. 58-62. 5 本译作未能获得Ask.2的手稿,然而,Silvas表示其他它们之间没什么差异。故本译作主要参考PG (Patrologia Graeca) 31 (889-1051)翻译。其中的拉丁译本R.Bas6的不同主要参考Silvas的翻译7,偶而会参考拉丁原文。
凡例
- 此版由袁永甲翻译,感谢唐艾莉姐妹编辑,译者修订而成,是《长会规》的初译稿。一切错误都归于译者,也欢迎会员参与译本完善过程,以期早日出版。
- 版权申明:此译本仅做会员个人学习使用,不得分享与他人或上传到网络。如要引用其中中译,可按以下格式:袁永甲译,巴西尔《长会规》第8条(伦敦:教父原文中译计划,2024年06月06日,附上本网页链接,引用日期)。
- []系译者所加,以明确句子意思。
- 其中拉丁版本的不同会通过注脚注明,拉丁译本多余的部分以「」表明。
- ()会附上希腊原文,或英文原文。若有译者按语,会加按字。
- 圣经新约出处按和合本引用,但会酌情参考思高本,或根据希腊原文直译。
- 旧约引用一律按七十士译本翻译,因此不参考和合本
简表
- BBV III = P.J. Fedwick, Bibliotheca Basiliana Universalis, III: The Ascetica, Corpus Christianorum Series Graeca (Turnhout: Brepols, 1997). 【巴西尔克修类手稿汇总】
- Def. = R. J. Deferrari (tr.), Saint Basil: The Letters in Four Volumes, Loeb Classical Library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vol.I,1926; vol.II, 1928; vol.III, 1930; and vol.IV, 1934). 【巴西尔书信希腊语-英文对照版】
- LR = 长会规 = Regulae Fusius Tractatae, in J. Garnier and P. Maran (eds), Opera Omnia Sancti Patris Basili (Paris, 1721-30; 1839 imprint republished by Migne, Paris, 1859, as PG 29-32; 31.890-1052).
- SR.G = 希腊文短会规 = Regulae Brevius Tractatae, in J. Garnier and P. Maran (eds), Opera Omnia Sancti Patris Basili (Paris, 1721-30; 1839 imprint republished by Migne, Paris, 1859, as PG 29-32; 31.1079-1309).
- RBas = 拉丁译本短会规 = K. Zzelzer (ed.), Basili Regula: A Rufino Latine Versa, Corpus Scriptorum Ecclesiasticorum 86 (Vienna: Hoelder-Pichler-Tempsky, 1986).
- Silvas = 长短会规英译本 = Silvas, Anna M, The Asketikon of St. Basil the Great (Oxford Early Christian Studie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 Silvas.L =The Rule of St. Basil translated by Ruftnus (Small Asceticon). Trans, and ed. Anna Silvas, The Rule of St. Basil in Latin and English. A Revised Critical Edition (Collegeville, MN: Liturgical Press, 2013) [新的拉丁译本校勘本以及英译]
- Silvas.S = Basil of Caesarea : Questions of the Brothers. Syriac Text and English Translation. By Anna M. Silvas. (Texts and Studies in Eastern Christianity, 3.) Leiden and Boston: Brill, 2014 [巴西尔会规叙利译本亚校勘本以及英译本]
会规八
论遁世 (περί ἀποταγῆς On renunciation)
问:为了过一个讨上帝喜悦的生活,人必须首先抛弃一切吗?
答:
- 1 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多次以言以行的明证,对所有人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太16:24),2 又说:“你们无论什么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33)。“我们认为这些教导必然涉及疏远 (ἀλλοτρίωσις)各种事务。因为,拒绝了可羞耻的隐秘之事的我们,首先要[疏远的],是弃决魔鬼[^158],肉欲,亲友以及与严格[遵行]拯救人的福音生活相左的恶习。此外,更为必要的是,人当舍己(ἀποτάσσεται),即他应该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西 3:9),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弗4:22)。他也应舍弃一切有碍于虔诚目标的,世上之事的挂虑 (προσπαθείαις)8。 7 因此,这种遁世 (ὁ τοιοῦτος)实在是那些藉着福音(参林前4:15)在基督耶稣里出生之人的真父母,是那些领受了同一个圣灵之子嗣的弟兄(罗8:15),当将自己所有的看做不是自己的——他们也确实做到了这点。8 一句话,一个人为基督的缘故,整个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并且他自己之于世界也被钉在十字架上了(参加6:14),这样的人怎能有份于分心挂虑 (μεριμνῶν)世界呢(林前7:33)9? (主挑战说,人为他的缘故,甚至当舍弃自己的性命(路14:26))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引导我们极度地痛恨自己的性命,弃决自己。他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然后他补充到,让他"来跟从我”(太16:24)。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爱我胜过爱"原文作"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27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 (路 14:26)。9 因此,完美的遁世在于真地在今生免于情欲10,承受死亡的惩罚(林后1:9),如此,他不再信靠自己。10 但我们当首先从疏远外在事物开始,诸如,财物,虚浮的荣耀,过往的习惯和对无用事物的依恋「和其他类似的事物,如此,就可以在一开始疏远它们11」。
11 确实,当主的门徒雅各和约翰离开他们的父亲西庇太和他们的船时(参太4:21-2)。12 马太从税吏的[位置]起来,跟从主(参太9:9)。他不但抛下税收带来的利益,而且不怕来自权贵的危险。13 这危险是因他离开自己的职位而带来的。14 (这样,跟随主的渴望引导他,以至于他不顾俗务,毫不念及自己[的需求])。 使徒保罗也是,对他来说,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他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加 6: 14)。
2. 15 因此,凡被"跟随基督"的强烈渴望占据的人,在[遇到]与主的诫命相左[的情形]时——因有主的话说12:16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爱我胜过爱"原文作"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26)——就不能依恋俗务,或父母亲友,或惧怕人,以致未能完成自己当做的事13,就是圣人们所确认的,他们说:“顺从上帝,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使5:29);或被外人的行径所嘲讽,被他们的轻蔑吓倒14。
若有人想更加准确清楚地知道"负上了渴望跟从主的轭”15为何意,就让他想想使徒为着指导我们的缘故,提及自己的话:“其实,我也可以靠肉体;若是别人想他可以靠肉体,我更可以靠着了。我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 就热心说,我是逼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 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 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腓3:4-8)”
现在,让我斗胆说句真话,如果使徒将上帝古时在律法中所赐的特权看做粪土——这是令人作呕的,是我们唯恐避之不及的;如果他将这些特权视为基督的知识,在他之中的义以及在他的死上联合的障碍,那我们还需要谈仅由人定下的规条吗?
此外,主的话语能使敬畏主的灵魂羞愧,当我们能用主自己的话来证明时,何需我们自己的言语或者圣人的榜样呢?以下的话语,清晰而又无可辩驳地显明了主的心意:你们无论什么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33)。在别处他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然后,“你还要来跟从我(太19:21)"。商人的比喻,也清楚合理地承载了同样的意思:“天国又好像买卖人寻找好珠子, 46遇见一颗重价的珠子,就去变卖他一切所有的,买了这颗珠子 (参 太13: 45- 6 )。显然,这里重价的珠子好比天国。然而,当主的话向我们显明时,除非首先以我们一切所有的、被众人看重的事物与之交换,诸如财富,尊荣和宗族,或其他一切类似的,否则我们就不能获得它。
3 此外,当主的话显明时,如果心灵因诸多挂虑而分神,就不能获得他渴求的目标。因为主说:“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又说:“你们不能又侍奉 神,又侍奉玛门(“玛门"是"财利"的意思)"(太6:24)。我们必须选择一个财宝,就是那属天的财宝。如此,你的心也在那里。“因为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那里”(太6:21)。如果我们积攒地上的财富或一些可朽的多余物,心灵就好似埋在淤泥中,灵魂就[盲目],必然看不见上帝,也对天上的福祉漠然,对应许给我们的美事无动于衷。除非那专注的、强烈的渴求(πόθου)引导我们,去企求这些福祉,并为之承担劳作,否则,我们不可能获得它们。
遁世,正如字面意思所显明的,是解开这物质的,短暂生活的锁链,从俗务16得释放,预备我们更好地17开始走向通往上帝之路。它使人开始无阻碍地[去获取]比金子和宝石更为贵重的财宝。总之,这是把我们的心,转化为天国子民之心,如此,我们能说:“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腓3:20)。”
最重要的是,遁世是我们效法基督的开端,“因他本来富足,却为我们成了贫穷”(参林后8:9)。我们若不如此行,就不可能过上与基督福音相称的生活18。因为,若我们生活富足,存着对今生的挂虑,恋慕 (προσπαθείᾳ)并浸淫于其他世俗事务,怎能获得痛悔的心、谦卑的灵呢?怎能免于愤怒、痛苦、挂虑等一切毁灭灵魂的情欲呢?
最后,对那不需挂虑诸如衣食(参太6:25)等生活必须物的人来说,什么样的道(λόγος)允许他被有害的、富足的挂虑所束缚呢?就像荆棘,阻碍我们灵魂中所撒的"道种"结果一样。因我们的主说:“那落在荆棘里的,就是人听了道,走开以后,被今生的思虑、钱财、宴乐挤住了,便结不出成熟的子粒来(路8:14)。”
Silvas = Anna Silvas, The Asketikon of St Basil the Great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146. ↩︎
Silvas, 10-11. ↩︎
Silvas, 13. ↩︎
Paul J. Fedwick, “New Editions and Studies of the Works of Basil of Caesarea,” in Paideia Cristiana, ed. G. A. Privitera (Rome: GEI, 1994), 613. ↩︎
参见. BBV. III = Paul J. Fedwick, Bibliotheca Basiliana Vniversalis: A Study of the Manuscript Tradition, Translations and Editions of the Works of Basil of Caesarea. III (Turnhout, Belgium: Brepols, 1997), 58-62. ↩︎
RBas. = K. Zelzer (ed.), Basili Regula: A Rufino Latine Versa, Corpus Scriptorum Ecclesiasticorum 86 (Vienna: Hoelder-Pichler-Tempsky, 1986). ↩︎
Silvas, 153-269. ↩︎
这里拉丁译本的次序稍有不同,结合叙利亚译本,按Silvas的观点,拉丁译本显明了巴西尔早期的思想。RBas. 4.3-6: 凡跟随主到一个地步[要为主守独身修道的],让他弃决自己,背起十字架,因此显然,他此前已经弃决了魔鬼和他的诡计。4 毕竟,弃决魔鬼是属于那些开始忏悔之人的(按:即受洗时受洗者需要宣告弃决魔鬼和他的作为),而不是属于那些在属灵生命上进阶阶段——即努力趋向完全之人的。5 但走到这一步时,如上所言,让他弃决自己,即他以往的生活习性和方式,6 让他弃决自己的方式和今生的享乐,是的,甚至包括血肉之亲以及那些阻碍他达致此目的的世务。长会规8.1与拉丁译本4.3-6不太一致。因为拉丁译本显明基督徒的弃决分两个阶段:洗礼和成为修士。显然无论拉丁译本还是叙利亚译本(Gribomont Histoire, 244-5)反应了巴西尔早期的想法。(参Silvas 187n182)笔者认为巴西尔的这种区分在叙利亚早期的灵修著作哈弗哈特的约之子和步书中正直人和完全人的区分都持类似看法。 ↩︎
另一个版本:δοῦλος εἷναι τῶν μερῶν τοῦ κόσμου, 做世俗挂虑的奴仆。拉丁译本RBas. 4. 8 反应了"奴仆"这个词。 ↩︎
ἐν τῷ το ἀπροσπαθές κατορθῶσαι και προς αὐτό το ζῇν. RBas. 4.9 他应该在肉身中完全免于情欲 ↩︎
对修士生活而言,这就是向世界死的意思。 ↩︎
RBas 4.15: 此外,若父母与基督的诫命相悖,就不可依着父母或任何属世的享乐(如果这确实阻碍了对主诫命的遵行),主教导我们说… ↩︎
RBas 4.17 加道:还有另一段经文说,人当舍己(太16:24) ↩︎
ὥστε τῷ φαυλισμῷ αὑτῶν ἡττηθῆναι. ↩︎
Τόνον, 能量,张力,力量。Stoic派的词汇,指一个课程的要旨。Cleanthes I.128. ↩︎
ἀνθρωπίνςν καθηκόντων 字面为:人事的义务或责任。 ↩︎
ἐπιτηδειοτέρους 字面译为:更有效率,更有用的。 ↩︎
Εἰ μη κατορθώσαιμεν, ἀδύνατον ἡμᾶς τῆς κατά το Εύαγγέλιον τοῦ Χριστοῦ πολιτείας. ↩︎